杭州通·通用卡发行公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市民卡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2-09-28

为满足市民手持一张卡就可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水上巴士、租用公共自行车等各类交通工具,真正实现杭州“交通一卡通”,逐步发行“杭州通”系列卡,原各类公交IC卡功能将分时分类整合,已发行的各类公交IC卡可继续使用。2012年10月1日首发“杭州通·通用卡”,现将杭州通·通用卡发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通·通用卡发行时间及对象
(一)自2012年10月1日起,发行杭州通·通用卡,其发行对象为杭州市民和外地来杭人员。
(二)发行杭州通·通用卡后,城市通卡(公交T卡)及停车卡将不再发行,已发行的城市通卡(公交T卡)及停车卡可继续使用。
二、杭州通·通用卡功能
杭州通·通用卡不记名、不挂失,目前使用规则及优惠政策等同于城市通卡(公交T卡),遵循《杭州公交射频式IC卡申领及使用须知》。卡内设有电子钱包区和优惠月卡区;电子钱包区(卡内最高限额1000元)主要用于公共交通领域的地铁、公交车、出租车、水上巴士、公共自行车、道路停车;优惠月卡区仅限在公交车指定线路上应用,可乘坐杭州公交1-499、700-799线路、快速公交线路。乘坐地铁的票价和有关人群的优惠办法将根据市政府所审定的标准实行。
三、杭州通·通用卡服务
(一)购卡
杭州通·通用卡可在市民卡各营业厅、公交IC卡发售中心、农业银行主城区全部服务网点、工商银行主城区全部服务网点等人工服务点购卡。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IC卡收费管理的通知》(杭价费〔2012〕230号),购卡收取每卡20元押金。
(二)充值
1.购卡后,持卡至上述购卡点外,还可在公交IC卡充值服务网点、喜士多便利店主城区全部充值点、佑康祐驿站主城区全部充值点等人工服务点办理充值业务。

2.在自助充值服务终端上,对杭州通·通用卡充值,目前系统尚在升级中,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三)退款退卡

1.根据《杭州公交射频式IC卡乘车卡申领及使用须知》规定,退卡时,IC卡折旧按每卡每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0.33元收取,余额退还。

2.杭州通·通用卡电子钱包退款时,退还卡内余额,并收取卡内余额1%的手续费。优惠月票区在当月10日(含)前办理退款的,退还卡内余额的50%,20日(含)前办理退款的,退还卡内余额的20%,并收取卡内余额1%的手续费,21日后卡内余额恕不退还,对提前充入的次月金额,收取1%手续费后全额退款。


(四)咨询
购卡、充值服务点具体地址等相关服务详见市民卡服务网站https://www.96225.com或咨询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杭州城市通卡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